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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淑辉组长在全国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视频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2991人已浏览 时间 : 2017-01-11 09: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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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国民政系统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2010年任务。下面,我代表部党组作工作报告。一、2009年工作回顾2009年,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国民政系统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2010年任务。下面,我代表部党组作工作报告。

一、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民政反腐倡廉建设,努力确保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民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对中央保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加强救灾资金监管,牵头成立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情况通报和工作协调机制。对四川、甘肃、陕西、重庆和云南5省(市)的19个恢复重建重大项目和全国汶川地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配合起草《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草案,拟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管理制度。推行“一卡通”等社会化发放方式,试行补助资金由国库账户对受灾群众个人账户的点对点发放。建立和完善“救灾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全年共查处抗灾救灾资金违规问题678个,涉及金额6376万元,71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4人受到刑事追究。开展优抚安置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各级民政部门认真组织自查工作,自查面达100%,重点抽查面在30%以上,走访优抚安置对象达到全国对象总数的3%以上。优抚安置局、规划财务司、驻部监察局组成工作组对辽宁、山东等10省(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通过执法监察,优抚安置经费核拨周期过长、配套资金不落实、部分基础设施维护经费被挤占等问题得到认真解决。加强救助资金监管,完善资金分配机制,实施救助对象审批权、救助资金划拨权、救助资金发放权三分离,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和社会化发放方式,开展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督导调研,确保了救助资金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专项治理初见成效。各级民政部门普遍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发现和解决一些地方殡葬基本服务和选择性服务项目不公开、不透明,个别地方婚姻登记机关违反规定乱收费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社会事务司、驻部监察局联合对河北、内蒙等8省(区)进行了重点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效果明显。制定出台《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政策层面解决影响殡葬事业发展的难题,提高了殡葬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扎实推进。会同国务院纠风办、国家预防腐败局深入福建、广东等13省开展调研,对299个全国性行业协会进行调查,形成专题报告,为中央纪委决策提供依据。推动行业协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制定和完善扶持行业协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124个全国性行业协会进行评估,配合国务院纠风办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为政府向行业协会转移职能创造条件。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推进脱钩工作,天津、河北、上海、浙江、广东、重庆6省(市)已全部实现政会分开,北京、辽宁、上海、江苏、福建、湖北、湖南等13个省(区、市)部分实现政会分开。

(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继续深化,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推进。以“难点村”治理为突破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9个文件,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任务,明确政策。全国共排查出“难点村”11740个,约占全国行政村总数的1.94%。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积极推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工作,完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选举办法,开展村务公开目录编制督促检查。成立民政部社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把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并积极推进。各级民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健全村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工作,村务公开更加规范,村级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更加完善,社区“人人思廉、人人保廉、人人促廉”的舆论氛围逐步形成。

(五)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民政系统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部机关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处理资金使用中的违规问题。建立外事、人事、监察出国(境)审批联动机制,压缩部机关出国(境)团组28个。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压缩会议、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经费。积极组织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出台创建办法和标准。各省(区、市)民政厅(局)普遍制定实施办法,扎实开展创建活动,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持续推进。

(六)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预防腐败措施更加有力。召开以加强民政反腐倡廉建设为主题的部党组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在部机关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教育周系列活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强。召开廉政谈话会,对新任39名司、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认真清理和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等5个方面的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落实。部机关全年制定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21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00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公开、透明。

(七)认真查办案件和处理群众信访举报,惩处腐败力度不断加大。召开全国民政厅(局)纪检组长座谈会,就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工作作出部署。在民政部门户网站设立举报箱,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全国民政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来信来访 607件(次),立案15件,其中开除党籍3人、开除公职1人、撤职4人、移送司法机关办理6人。

一年来,民政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民政反腐倡廉建设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有些基层单位违规使用、虚报套取民政专项资金等问题时有发生,民政资金监管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损害民政对象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民政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民政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二.2010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国家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民政事业全面科学发展的关键一年,更是推进民政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要按照中央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以开展重点项目和资金监督检查为主线,切实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加强对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试点项目、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全国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程、儿童福利设施建设项目、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继续加强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资金分配、下拨进度、报表制度、基层发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切实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十一五”儿童福利机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社区服务体系、综合减灾和老龄事业等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二)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大力加快制度建设步伐,对民政部和部直属机关内部现有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同时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要继续推进人事、财务和行政审批等制度改革。修订《民政部公务员管理办法》,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办法。修订《民政部差旅费会议费实施细则》《民政部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完善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机制和重大工程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修订《民政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制定《民政部政务公开办法》,探索建立推进和保障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要大力加强民政业务工作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城市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完善《村委会组织法》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长效机制。起草《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完善年检、评估等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学会、协会、基金会准入制度。完善救灾资金监管协调机制。规范优抚安置管理服务工作。制订《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范和提高集中供养服务水平。制订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完善福利彩票监督管理的科学运行机制。

(三)以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全面推进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开展省级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评审命名工作的基础上,通报命名第一批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继续深入推进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进一步巩固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切实解决民政公共服务领域中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认真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四)以推进改革创新为核心,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要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积极推行党务公开,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要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完善民主管理形式和监督手段,加强对村务公开目录编制的督促检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要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工作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全国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推动工作任务落实。要探索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对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监管,继续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规范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要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建立民政权力运行监控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五)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政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从严控制全国性会议,各类会议经费支出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要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尽量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能用发文和通知形式解决的问题就不开会。严格控制各级民政部门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的数量、经费和规模。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部机关公用经费压缩5%。加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并向有财政拨款的社团延伸。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禁止各种违纪违法以及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问题发生。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党组(党委)成员讲党课制度,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民政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加强反腐倡廉信息工作。

(六)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民政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对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方面的案件,加大查办力度。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畅通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渠道。

同志们,今年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诚团结、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努力工作,把民政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为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20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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